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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买楼板多次使诈冒名骗村民难逃法网

2018年3月19日  南昌资深律师   http://www.hushunru.cn/

案情回顾:

王某于2010年3、4月间,谎称自己是王某某,以为村民李某等人购买楼板为名,多次骗取村民押金、吊车费、楼板钱等,共计人民币三万元。

2010年3月份,王某见昌平村里用楼板的村民特别多,于是就想以购买楼板为名,骗取村民的钱财。

王某一般都是先通过帮着村民盖房,提供一层楼板,在取得事主信任后,再实施自己的“惊天大骗局”。某日,昌平某村村民李某打听到王某卖楼板,因为自家也要上楼板,于是就找到王某了解楼板的情况,在听过王某的介绍后,还带着王某到她家看了现场,最后商量好用王某上楼板了。

这样,王某就给李某家上了第一层楼板,楼板钱也给清了,王某还收了这家1000元押金,到3月底,李某告诉王某想4月5日上第二层楼板,到4月3日,王某告诉李某楼板有,只是没有上板的人,要到4月10日上板,李某同意了。

到了4月9日上午,王某又给李某打电话,告诉她明天没时间,后天早上6点钟来上板。4月11日凌晨5点半,王某带着吊车和上楼板的工人来到村里,王某先安排了吊车和支架的工人,然后去找李某,谎称货场要钱,要求李某把货款付清,王某好用这钱拉楼板,李某“二话没说”就把楼板钱给了王某,扣除押金1000元总共是6800元。王某当时还给李某写了一个收条。王某收完钱后告诉李某,去沙河市场带车,然后就“消失”了。李某再打王某的手机已经关机了,之后就怎么也联系不上王某了。

王某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多次对购买楼板的村民进行行骗,在获取他们信任后,以购买楼板为名,骗取钱财。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王某谎称自己为王某某,以购买楼板为名,收取他人楼板钱后,关机不再与被害人联系,被其雇来装楼板的工人及吊车的费用均没有结清,根据其收取他人钱财后的表现,其行为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财的要件,数额较大,已经涉嫌诈骗罪。

检察官建议,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农村中掀起了村民“建楼房”的浪潮,而在这些建筑工程中,也引发了很多诈骗犯罪,应该引起重视。村民在兴建自家房屋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要寻找有良好资质的工程队进行施工,确保自身财产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盖出“放心”房。


文章来源: 南昌资深律师
律师: 胡顺如 [南昌]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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