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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买房商品房使用年限缩水

2015年12月25日  南昌资深律师   http://www.hushunru.cn/
  核心内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8分报道,明明是刚开盘的新房源,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却已经过了8年、10年、12年,记者对北京市多个在售楼盘调查后发现,一些以新项目面世的公寓或商住楼由于种种原因,购房人高价买到手时,使用权年限已大幅缩水。下面,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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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的free自由季售楼处,记者向销售人员了解了这个楼盘的实际使用权的期限:
  记者:多少年的产权?
  销售人员:50年。
  记者:还剩多少年?
  销售人员:还剩42年,2003年拿的地,从拿地的时候开始算。
  记者:那业主是不是有点亏啊?
  销售人员:都一样,其他项目也一样,没有满年限的。
  记者:咱们差8年,应该算多的吧,
  销售人员:有差十多年的。
  记者:一般差多少?
  销售人员:这个不一样。
  记者:开发商能给补偿吗?
  销售人员:不能。
  如果购房者购买了free自由季的房子,原本50年的使用权拿到手就少了8年。那么,是否果真像这位销售人员说的那样,差10多年使用权的房子也不鲜见呢?
  记者又来到位于北京市陶然亭公园附近的一处楼盘——一瓶兰亭,向销售人员了解了这方面的情况;
  记者:“两万五、六一平米?
  销售人员:对。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因为是酒店式公寓立项的,40年之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记者:补交多少?
  销售人员:不知道。还有28年的使用期限。
  记者:还剩28年,你觉得值吗?
  销售人员:现在已经卖的差不多了,没有几套房了。
  记者:还有几套?
  销售人员:没有几套了。
  像一瓶兰亭这样的房子,对外宣称均价是每平米两万五到两万六之间,实际购买的时候,大都在每平米3万元左右,可以说价格不菲,那么,购房者是否关注了楼盘的使用权期限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已经购房和近期有购房意愿的消费者,他们都明确表示,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或者对使用权期限有明显的误解。
  年纪轻轻的李女士已经购买了两套房,可是关于使用权期限缩水的情况她却一无所知:
  李女士“不了解,像你说的消费者肯定不知道啊,听都没听说过。
  记者:就是没有这个概念。
  李女士:对,没有。买过两次都没有了解,这属于欺诈行为吧,只关心房子什么时候下来,产权证什么时候下来,原本以为产权证下来的当年是使用权的头一年。
  大多数人以为拿到产权证的那一年是使用权开始计算的头一年,但据楼盘销售人员介绍,使用权期限都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开始计算的。正准备买房的白领韩先生听说有的房子竟然买到手使用权就缩水了10多年感到非常惊讶:10年、12年这样的不管我买不买房都接受不了。
  北京市知名的房地产律师秦兵说,“占有即为所有”的传统观念造成了很多购房人对房屋使用年限不敏感:很多买房人认为还有15年和还有50年时一样的,这个是错误的。还有15年可能很快到期了,15年以后就要多交钱,大家对土地使用期限不敏感。
  为什么开发商从拿地到开盘销售,中间会相差好几年甚至10多年呢?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部分是因为法律纠纷,比如拆迁,规划、合同纠纷,没有谁有意这么做,关于使用权期限,网上都告诉你了。
  房地产专家蔡金水先生分析,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缩水有很多原因,包括规划问题、市政问题、拆迁问题等等,但是有关各方应该切实考虑到买房者的利益:蔡金水:开发商拿到地,两年不开工,政府就应该无偿收回,但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很多客观使得没有严格执行,特别是由于政府、规划的原因,政府的理由就不太充分,就拖成现在这个问题,政府的原因造成的政府解决,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开发商解决。
  秦兵律师提醒,按照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都有截止期限,住宅类的土地使用权最长是70年,目前来看自动续期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到时候业主是否要交钱续费现在尚不可知。非住宅类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40年,到期后要交钱续费,这一点很明确。因此购房人在买房时应该高度关注房屋的使用年限,保护自己的权益,秦兵:业主买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知道了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这个后果由买房者自己承担,还有一种是开发商有欺诈行为,业主可以集团诉讼取得土地出让金的补偿。
 


文章来源: 南昌资深律师
律师: 胡顺如 [南昌]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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