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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A景区密布捕鸟网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

2017年12月11日  南昌资深律师   http://www.hushunru.cn/

浙江4A景区密布捕鸟网

南北湖景区是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境内的一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其官网自称是中国唯一融山、海、湖为一体的风景区。但据护鸟志愿者举报,该景区内捕鸟活动猖獗,景区内有多家野味餐馆。2016年10月16日、17日,澎湃新闻记者跟随志愿者一起调查了南北湖景区及其附近山林中的鸟网分布情况。

志愿者先后巡查了南北湖景区内的扬山、高阳山,以及秦山核电站附近的秦山(太妃山),发现几十处、上百张鸟网。每张鸟网的长度约十二米,悬挂高度约三层楼高,超过树冠。一位志愿者总结说,这里“有山即有捕鸟网”。

10月18日,海盐县农经局执法大队胡姓队长告诉澎湃新闻,据他了解,与秦山上的鸟网相比,南北湖景区的鸟网“相对更集中”。当地的确存在买卖鸟类的非法市场,这些非法市场“促进”了当地的非法捕鸟行为,比如南北湖景区有一些餐馆就公然非法经营野味生意。胡姓队长说,接下来,农经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经营候鸟的活动。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文章来源: 南昌资深律师
律师: 胡顺如 [南昌]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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