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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

2017年3月8日  南昌资深律师   http://www.hushunru.cn/
最高法: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 2014-04-30 来源:正义网 浏览次数:0   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 《规定》第16条、第17条从减刑、假释案件处理形式及裁定书内容上作出进一步规范。第16条改变了以往不同意减刑、假释时可以用 决定 处置或者将案件退回的做法,规定对不予减刑、假释的,应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以体现人民法院文书的严肃性。第17条明确了减刑、假释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并强调 裁定调整减刑幅度或者不予减刑、假释的,应当在裁定书中说明理由 ,以体现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明确规定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规定》第19条规定: 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减刑、假释裁定书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互联网公布减刑、假释裁定书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重要内容。该规定进一步增加了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能够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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