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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醉驾被拘 “越野哥”的这个春节不好过

2015年3月12日  南昌资深律师   http://www.hushunru.cn/

  心存侥幸的赵某,半年后再次醉驾被拘,日前被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春节可能要在看守所里度过了。

  元旦凌晨1点多,浦江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越野车司机赵某酒后驾车,而且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查,赵某在2012年6月12日,因危险驾驶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浦江人赵某,今年49岁,自己开办了一家加工厂。2012年12月31日晚上,朋友聚会。晚饭时赵某便喝了1瓶多的浦阳江黄酒(该酒,500ml/瓶)。吃过饭,众人都觉得还不尽兴,尤其是新旧年交替之际,更想在这特殊的夜里再放松下,于是几人又去歌厅唱歌喝酒,期间赵某又喝了3瓶左右的啤酒。

  1月1日凌晨1点左右,赵某的朋友驾车送他回到位于江南新村的家中。回家后,赵某突然想起厂子里还有些事情没做好,于是开了自己的浙gypxx8越野车,沿着文溪西路由东向西行驶,准备赶往位于杭坪镇的厂里处理事情。车开出去没几分钟,因为酒精的麻醉作用,赵某驾车的反应能力慢了很多,刚到十字路口就跟自南往北行驶的车牌号为浙gh8xxx的轿车发生了碰撞。轿车车主孙先生在发生碰撞当时即报警处理。交警赶到现场后,赵某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还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交警立即将赵某带到医院抽血并送检。经鉴定,车辆碰撞事故发生时赵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245mg/100ml,是醉驾标准三倍多。由于赵某有醉驾的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讯问赵某为何酒后还要去开车时,赵某说,“我当时抱着侥幸心的,已经凌晨1点多了,我想交警总不会还在路上查酒驾的。可是没想到会出事故,然后被查到喝过酒,而且这个年都可能要在里面过了,说不后悔就是骗人的。”在此,提醒广大开车的朋友,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走亲访友我们的传统节目,聚会时觥筹交错在所难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切的说,酒驾、醉驾其实罪不在酒,归根结底在我们的心。祝愿大家都能过个安全快乐祥和年。

文章来源: 南昌资深律师
律师: 胡顺如 [南昌]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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