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需不需要双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合同变更有着明确的规定。依据该法,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希望对已有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则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协议。这是因为合同本质上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任何单方面的改变都可能破坏原有的权利义务平衡状态,因此需要另一方的认可才能生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预付款项在解约时退不退?
预付款项在解约时是否退还,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对于预付款性质的约定以及合同解除的具体原因。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预付款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在非因收款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如不可抗力),预付款可能不予退还;反之,若是因为收款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则预付款应当予以退还,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给付款方。此外,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说明预付款性质,那么按照一般理解,预付款属于提前支付的部分款项,在合同解除后原则上应该退还给付款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可以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除非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允许单方面变更的情形外,通常情况下合同变更需获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