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未尽责,能要求退还部分佣金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中介未完全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的一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减少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即佣金)。这种情况下的核心在于证明中介机构确实存在未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给委托方造成了实际损失或者是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满足法定条件以及可退还的具体金额比例等细节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口头约定佣金数额法律效力如何?
在实际交易中,当事人之间可能会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佣金数额。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其证明力通常低于书面协议。如果双方对口头约定的佣金数额没有争议,并且能够提供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词等)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则该口头约定应当被视为有效在实践中,由于缺乏书面记录,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口头约定的具体内容,因此建议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事项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遇到中介未尽职尽责的情形时,通过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违约事实后,向其提出退还相应比例佣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能够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